我们知道,一旦公司不在经营,法人必须在工商和税务机关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否则后期会给法人以及股东带来不少麻烦。但有些老板在公司注销的路上并不顺利,明明按照正规流程办理,却被相关部门驳回,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文欣财务告诉您。一般来说,企业正常注销却被驳回有四种原因:
一、公司出现工商异常
不少老板在经营公司的时候只顾业务的发展,没有考虑到其他的事项,也没有财务人员负责管理,比如欠交年报、擅自搬迁地址却没有做变更等。
解决办法:
1.年报异常: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地址异常: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提出申请。
3.未按要求公示: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二、公司被认定为风险纳税人
不仅工商方面有问题无法直接办理公司注销,税务方面有问题也不能直接办理。比如逾期纳税申报、错误申报、无特殊原因长期进行零申报,或者开具的发票出现问题等。
解决办法:
1.联系企业的主管税务所问清楚具体原因;
2.配合专管员的核查提供税务局所需要的材料;
3.将资料准备好去找专管员进行一一核实;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4.核实清楚按所属专管员给的处理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
5.税务局会根据核查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解除风险。
三、公司有设立分支机构
很多规模较大的公司都会下设分支机构,那么在办理公司注销时,必须先注销分支机构才能注销总公司。
解决办法:
先注销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再来注销总公司。
四、简易注销未通过申请
有些公司是之前申请简易注销,但是未通过申请,这时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就会出现被驳回,因为每个公司只有一次简易注销的机会。
解决办法:
简易注销未通过申请,那就只能走一般注销的流程。
以上就是文欣财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注销被驳回最常见的4大原因,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致电我司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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