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1种发票,开了也不能用

发布时间:2024-11-07  浏览次数:65 次  来源:文欣财务咨询
    很多朋友再向商家索要发票时,其实并没有严格检查发票的明细,导致会计在做账时压根无法抵扣。所以,文欣财务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一篇有关发票的细节文章,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1、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报销!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取普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
    2、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如没有购进直接虚开,不能报销!
    3、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4、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如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是公章)、盖章模糊、或未盖发票专用章等。不能报销!
    5、发票适用税率错误的,不能报销!
    6、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票必须备注,否则不能报销!
    7、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8、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9、品名笼统的名称内容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注意: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10、收到发票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的,不能报销。
    注意:自行A4纸打印不可报销。
    11、成品油发票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通开票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统统不能报销!
    以上就是文欣小编为您整理的11种无法正常报销的发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我司客服:17391970801(姚女士)
西安公司注册:
版权所有:西安文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未经同意 不得转载 维权必究  陕ICP备1901514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339号
 | Sitemap | 技术支持:企业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