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如下: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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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政策,那么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2、《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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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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