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过公司的创业者都知道,每年除去各种印花税,开发票的税率,房产税等外,还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人头来交,计算起来不是个小数目;
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那么为什么要交残保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因而用人单位不招残疾人员工或者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达不到要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规定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但是,国家为了鼓励自主创业,在2017年颁布了《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也就是说,如果您是小微企业,雇佣人数不超过30人,成立时间不满3年,是可以免缴残疾人保障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