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注册公司 躲掉一人有限公司这个坑

发布时间:2021-06-07  浏览次数:2054 次  来源:xawenxin
    在西安注册公司资料准备过程中,公司类型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环节,常见的公司注册类型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分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等。有个较为引人注目的公司类型,一人有限公司,不少朋友们就疑惑了,一人有限公司和工商个体户有何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优势?文欣财务小编为您做梳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7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那么一人有限公司较之个体工商户的区别,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体现;
    1、出资主体不同。
    个体户:可由自然人或家庭成员共同出资或出资设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投资设立的公司。
    2、法律地位不同。
    个体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注册后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是个人工商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规定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来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设立公司的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个体工商户:就责任的性质而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对自己所负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以其全部财产为限。由个人经营,由个人财产承担的家庭经营,由家庭财产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对混合投资的公司债务负有有限责任。它还突出地体现了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一人公司。
    但作为一家专业的西安注册公司代理机构,文欣财务建议创业者还是别去品尝一人有限公司这个坑了,它虽然是有限公司,但面对公司债务,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是公司转让后,原股东如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然如果你的公司要全资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很好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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