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申报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审批
发布时间:2015-11-13 浏览次数:4301 次 来源:http://www.xawenxin.com/
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或者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属于客观原因的,经税务机关审批,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该怎么办呢?西安代理记账公司文欣财务告诉您;
首先,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3)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及证明。
(4)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第二步: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第三步:办税服务厅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四步: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取《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继续抵扣通知单》,企业凭《通知单》进行申报抵扣;审核未通过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该办理预计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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