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8月31日对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的办理流程进行了公告;文欣财务作为专业的西安代理记账公司,今天为您针对该公告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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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如下:
(一)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发票,需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3.在同一窗口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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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1)提交《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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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注册公司文欣财务还要告诉各位,各省税务机关可在该次公告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为细化、更有明确指向和可操作的纳税人申请发票办理流程公告,切实将简化优化办税流程落到实处。
并且,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发票业务所需资料,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五)项执行。
后,
西安代理记账公司告诉大家,该公告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